◎ 平日:週日~週五
◎ 假日:週六、連續假日
◎ 定價:農曆過年 (初一 ~ 初五)、 假日:農曆過年 (初六 ~ 初七)
◎ 開車前來之旅客,請於訂房時事先告知。
◎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
◎ 退房時間:翌日中午11:00以前。
◎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登記。
◎ 為維護住宿品質,如需加床請事先告知。
◎ 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菸及攜帶寵物,不便之處請見諒。
◎ 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。
◎ 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辦理退費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◎ 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
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。 |